上浦镇梅坞村大山畈土地2、3号地块,位于上三线以西,大山自然村以东。该地块梅坞村已移交给**市**普发****公司经营,经实施梅坞村大山畈土地2、3号地籍地块平整项目后,该两地块已基本符合耕种条件,现经**市**普发****公司研究决定,该地块对外进行招租,现将有关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号地籍所在地块测绘面积为15518.87平方米(约23.27亩),3号地籍所在地块测绘面积为16523.05平方米(约24.78亩),小计约48.05亩(不再丈量,不作找补)。
二、报名条件:**区范围内具有经营能力的年满十八周岁自然人或企业。
三、承包期限:2026年1月15—2028年12月31日。
四、报名需带资料及注意事项:
1、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验证后予以退还)。
2、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单)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保证金缴纳单位及账号:**市**普发****公司:开户银行:****银行上浦支行;账号:201********2905
五、投标方式:明标暗投,报名三人以上的采用有底价的一次性书写竟标,报名不足三人的采用有底价的协议商定。
六、中标:以标的最高标中标(投标时人民币以元为单位。角、分不计),低于起标价的为无效标。如出现并同价,以抓阄为准。
七、招租要求:要求种植水稻,不得弃耕抛荒,符合政策要求,合法经营。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不作相关补偿。
八、招租金额:租金每年每亩起租价为300元,价高者中标。
九、租金支付:2026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交清,其余年租金在前一年的12月31日前一次性交清。
十、保证金退还:不中标的保证金在招标结束7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的保证金可抵充最后一年的承包款,并在中标后1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好承包合同,如中标者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不退还保证金。
十一、报名时间、地点:2026年1 月12日上午9:00—10:0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政府新大楼2110室)。
十二、投标时间、地点:2026年1月13日上午9:00;地点:********政府新大楼2110室)。
十三、联系人:叶先生 周先生
联系电话:138****1298 137****6041
**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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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