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得利(常州)纤维有限公司年产360000吨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项目第二次环评公示

审批
江苏-常州-溧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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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产360000吨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项目 第二次环评公示
日期:2026/1/5 15: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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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60000吨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项目

第二次环评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360000吨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项目

项目概要:为了适应市场发展需要,****投资421200万元,在******渡镇新材料产业园内建设年产360000吨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项目。

二、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每****处理站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接****水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尾水约30%再生****净水厂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水厂设置的排口排入北河;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排入北河。

(2)废气

本项目溶解不凝气经水洗塔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FQ-3-1)排放;纺丝废气经水洗塔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FQ-3-1、FQ-3-2、FQ-3-3、FQ-3-4)排放;烘干废气经每期设置的水洗塔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FQ-3-5、FQ-3-6)排放;溶剂浓缩不凝气经水洗塔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FQ3-7)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液喷淋+生物滴滤池+酸喷淋+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FQ-3-8)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屋顶排放;盐酸储罐、硫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酸雾吸收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NMMO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每期设置的水吸收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固废处理处置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危险固废委托****公司处置,一般固废中的离心渣、****电厂二期焚烧处置,废过滤网、废包装、废树脂(除盐水制备)、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截留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职工生活垃圾和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及废动植物油,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处理处置率100%,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影响。

(4)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废气:本项目废气通过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根据占标率计算,本项目大气工作等级为一级,本项目各废气因子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不改变区域环境空气级别。

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股生产废水经每****处理站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接****水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尾水约30%再生****净水厂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水厂设置的排口排入北河;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排入北河。本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入外环境,根据《******水厂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水厂正常情况下排水对下游相关水功能区(水域)以及考核断面水质产生影响很小;根据《**市****公司****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处理厂正常排水情况下对北河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实施后,采取合理的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无超标现象,经预测可知,项目各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不会降低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处理或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该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特别是采取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拟建地建设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链接:http://www.****.com/#/detailPage?tableName=biz_mhgl_gsgg id=185********27463936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https://pan.**.com/s/1jnHzFAcCOllgpwd=54ct 提取码:54ct

可至****查阅纸质报告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传真0519-****2530、电子邮件****@sina.cn。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从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0519-****7180

评价单位:****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9-****7180

邮箱:****@qq.com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