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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中心降碳节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保健院****中心建设项目(三层局部装修)工程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情况予以公示。
一、 公示项目
(一****中心降碳节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地址:**省**市阿拉街****中心厂区,建设单位:南方电网综合能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保证金交存单位)。
****保健院****中心建设项目(三层局部装修)工程,地址:**省**市经开区碧谭街326****保健院**院区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3楼,建设单位:****保健院,施工总承包单位:**华顶****公司(保证金交存单位)。
二、 公示时间
自2026年1月5日起至2026年2月3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 公示内容
本期公示的项目已竣工(完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劳动保障办)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四、 联系方式
地址:****劳动保障办(****小学)。
电话:0871-****1867,邮编:650500。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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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