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万弓塘河排涝通道整治工程(明海路至**炼化1号门岗)Ⅰ标段项目城建地基土海上处置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采购方案编号:ZJSL-WGTH-TFCZ-DYLY-202511)
1.1 采购项目名称: **区万弓塘河排涝通道整治工程(明海路至**炼化1号门岗)Ⅰ标段 。
1.2 采购人: **** 。
1.3 采购项目资金: 已落实 。
1.4 采购项目概况:
**区万弓塘河排涝通道整治工程(明海路至**炼化镇1号门岗)Ⅰ标段位于**省**市**区澥浦镇万弓塘**段(明海路至新泓口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对明海路至新泓口河长约2.7千米河道进行综合整治并拓宽至35~40米,同步实施河道拓浚、岸线整治(含机埠、河埠头**、管涵敷设等)、桥梁拆建、信息化及景观附属等。
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4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5级。工程排涝标准同工程所在区域排涝标准治涝标准为城市及城镇排涝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当天排出不受淹;农田区域排涝20年一遇三天暴雨三天排出不受淹。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河道护岸建筑物级别为4级。河道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计划工期24个月。。
2.1 采购范围: 城建地基土海上处置服务采购 。
2.2 服务期限: 暂定2026年1月至完工 。
2.3 服务地点: **省**市**区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设计施工图纸、业主合同约定的标准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应规范标准 。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R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1结算方式:
1.定期结算。甲方根据乙方处置的实际量(以码头实际过磅为准),对符合结算条件的工地按月进行结算,每月处置费用均在已收取的预付款中扣除,并向乙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实际费用已经超过乙方预付费用,则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催缴后立即付清实际产生的费用。
2.零星结算。本工程地基土处置工作全部结束后,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工程实际处置的地基土量进行对账结算,核对无误后,若乙方已支付的费用少于实际结算的费用,甲方可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要求零星结算,甲方根据本工程实际处置的地基土量按实结算。
3.本协议终止后,如出现预付金额多于实际处理金额的,乙方应将未使用的码头渣土处置联单归还甲方,甲方方能无息退还乙方多预付的款项。
4.2付款方式: 预付款 。
4.3履约保证金: 无 (如有)
4.4质量保证金: 无 (如有)
4.5其他情况: 无 。
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资格情况:
1、本工程原设计方案是将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余****经济开发区海域整理场地用于海域围垦(即泥螺山围垦),但目前该消纳场地已经停止接收弃置土方,且**区内暂无适宜陆地土方处置消纳点。
2、工程位于**省**市**区,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所产生****市政府管控,建筑渣土处置费为**市统一单价,若进行招投标工作,**市各码头报价均为文件统一价格。价格详见附件:甬渣领办联[2021]1号文件。
3、项目前期处置场地为**区豪城码头,目前受****交通局指示,自2026年1月1日开始,**区内外运土方必须经由**区属地自有码头外运,但现阶段**区可外运消纳码头仅有勤勇码头一家单位,该码头属于****,****公司在其他项目己有**,履约情况较好。故**区万弓塘河排涝通道整治工程(明海路至**炼化1号门岗)Ⅰ标段渣土消纳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推荐理由: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采购清单:
土方处置量:385214.85吨
单价:含税价人民币40.28元/吨
含税总价:1551.6454万元
6. 公告期限
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8日。
(注: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监督机构名称:****办公室
举报电话:0574-****6613
举报邮箱:****@cccc-sdc.com
无 。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沿江东路221号
邮政编码:315200
联 系 人:程春光
电 话:0574-****6635
电子邮件:****@163.com
2026年1月5日| 1 |
| 1 | 其他运输服务 | 土方处置服务 | 6% | 385214.****0000 | 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