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观山悦二期地块位于**省**市**区银壶街道矿业南路,国土编码为****,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27750.89m2,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05.46208°,北纬26.20916°。地块**地宗路、南至佃房耕地,林地、****一中学、北至矿业路。根据现场踏勘核实,地块无原规划用途,历史用地类型主要为旱地(0103)和城镇住宅用地(0701),少数区域为商业服务业用地(09)、农村道路(0601)、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2)、城镇村道路用地(1004)和竹林地(0302),地块现状与历史用地类型一致,未发生变化。当前土地使用权人为六盘******局。
地块无原规划,现规划用地类型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发〔2023〕234号)中居住用地中的城镇住宅用地(二类住宅用地070102)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餐饮用地090103、零售商业用地(090101),属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中二类住宅用地中的住宅用地(R21)、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R)和第二类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根据《****生态环境厅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的通知》(黔环土〔2025〕4号),本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属于”一住两公”(住宅用地、公共管理用地、公共服务用地)范畴,根据搜集资料显示,地块周边不符合文件附件1第3条(历史上地块周边1公里范围内不存****工业园区(在产或关停)可能的污染源),因此地块不符合农用地及未利用地调查可实施简化程序的情形,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须对变更用地性质的**区观山悦二期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局提供的附件8****环境局六枝分局关于六枝高铁站旁地块等4宗拟供应宗地是否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复函,文件显示本次地块为属于“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后文调查得出,地块大部分区域使用历史主要为旱地及城镇住宅用地,部分区域属于特殊用地、农村道路、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和竹林地,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可按照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