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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改革局 ****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关于分配2025年度**区—平**新时代山海协作资金的请示》(平发改〔2025〕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2025年度**区—平**新时代山海协作资金分配给山格镇250万元、小溪镇190万元、**镇150万元、霞寨镇50万元、南胜镇50万元、国强乡50万元、坂仔镇50万元、****园区50万元、农业农村局360万元。
二、山格镇、小溪镇、**镇、霞寨镇、南胜镇、国强乡、坂仔镇、****园区、农业农村局作为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办公室 ****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平**新时代山海协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24〕5号)、《漳****改革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区—平**新时代山海协作2025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龙发改〔2025〕9号)文件要求,科学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精准用于现代农业产业园、人居环境整治和**溪流域整治等项目建设,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生态效益。
三、县发改局要加强项目监管与考核,动态跟踪项目进展;县财政局负责山海协作资金的结算和转移支付下达及监管,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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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