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广排污清淤工程(四次)成交结果公示
****受****委托,对****工广排污清淤工程(四次)(项目编号:****)于2026年01月05日09点00分开启。根据询比文件规定,****委员会评审,推荐成交结果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金额(含税 9%):柒万贰仟元整(¥:72000.00 元)
其中分项单价:1、清淤车吸污(10立方):310.00 元/车;2、疏通排污沟:6.00元/米;3、疏通窨井:16.00元/个。
备注:上述成交金额及分项单价已包含项目实施全过程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涵盖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规费及其他相关必要支出。采购清单所列工程量为预估数值,最终结算金额将以本次确定的成交单价为依据,结合项目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据实核算。
工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公示期:自2026年01月05日至2026年01月08日下午17:00止。
采购人和供应商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联系号码:199****1124。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认成交供应商依据。
四、发布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信息网、****、****集团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特此公示。
采购人:****
采购代理单位:****
地址:**省**市**县溪河华苑小区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99****1124
2026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