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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一 )
| 工程名称 |
本岛排水管涵修复工程(二期) (设计“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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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9.3.2中第7点 修改为: 7、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以往业绩“设计类似工程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项目业标书代写 绩”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个业绩包含管径(毫米)≥1300 的排水工程设计业绩。设计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文件-附表 8:投标人和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中的注。标书代写 二、本工程设计任务书 修改为:详见附件一 三、本工程招标简本修改为:详见附件二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以下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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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01月05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01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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