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高纯石英砂纯化试验研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高纯石英砂纯化试验研发;
(2)建设性质:**;
(3)建设单位:****;
(4)工程投资:300万元;
(5)建设地点:**回族自治区**市**区**西路宏图南街与开元路交叉口,****开发区内;
(6)年生产规模:年产1000吨高纯石英砂;
(7)验收范围:****高纯石英砂纯化试验研发项目中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建设情况、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及其他环境管理要求等。
联系电话:蒲生龙 183****8662
公示时间:2026年1月5日-2026年2月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二、项目建设情况
本项目****开发区宏图南街与济民西路交叉口西南侧****厂区内建设,依托厂区内现有闲置厂房,位于**鑫晶**二厂石英坩埚扩产项目(一期、二期)已建成的生产车间内(该项目已于2023年7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现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配套石英砂纯化炉及其配套设备,开展石英砂纯化工艺研发,掌握高纯石英砂最佳工艺参数,并探索最佳石英砂熔制纯度,全面提升石英坩埚微气泡、抗析晶性等关键性能指标,实现**命石英坩埚制备条件。项目建设规模为年纯化处理1000吨高纯石英砂,扩建后总生产规模为年产2000吨高纯石英砂。
三、验收结论
根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结果及环境管理检查结果,本项目建设严格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并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批复要求进行了环保设施的建设,基本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基本健全,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本项目经检查核实已落实各项环评批复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建设符合和达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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