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南浦溪沿岸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亮化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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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亮化工程劳务分包采购

项目编号:****(试)
发布时间:2026-01-05 16:00:00
发布单位:中交四****公司**县乡村**示范带建设项目-南浦溪沿岸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
公告
公告标题:**县乡村**示范带建设项目-南浦溪沿岸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亮化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县乡村**示范带建设项目-南浦溪沿岸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亮化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方案编号: ****(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乡村**示范带建设项目-南浦溪沿岸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亮化工程 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省**市**县南浦溪沿岸。

建设规模:主要工程总长度约为14.5公里,总面积约为60.9万平方米(含水面面积)。

2.2 招标范围

采购范围: **县乡村**示范带建设项目-南浦溪沿岸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亮化工程劳务分包,按采购人、监理及业主单位的要求,完成配电箱及灯具安装调试、线槽及配管敷设以及其他为完成工程所需要的相关零星及辅助工作 。

包件划分: 不分包件 。

计划工期: 5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1月20日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质量目标: 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满足现行相关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无质量事故。检验标准应按照《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89-201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等。上述标准如有修订,按新修订的标准执行 。

安全目标: 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其他: 以采购文件其他要求及合同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 标 。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以采购文件其他要求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标书代写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市**区沥滘路368号 **之窗

联 系 人:(项目部)伍芊芊

电 话:151****0574

电子邮件:****@cccclt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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