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9061/202512-00019 |
| 办理结果 |
| ****分局 |
| 繁环审〔2026〕2号 |
| 2025-12-30 |
| 关于安****公司年产800万套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安****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安****公司年产800万套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项****经济开发区,项目总投资23000万元,经****委员会备案(发改告知〔2025〕409号,项目代码:****)。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租赁标准化厂房,购置扁管成型机、翅片成型/芯体组装机、模具、水室组装机等设备,配套消防环保安全设施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800万套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540万套暖风芯体、260万套电机)。
根据《报告表》申报材料及专家评审意见,你公司在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污染物替代及本审批意见各项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建设单位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程措施及生态环境保护对策进行建设。
二、工程在设计、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至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处理厂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并达标排放。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现行各类大气污染防治管控要求,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收集与处理措施。使用符合标准的低VOCs原辅用料,规范建立执行VOCs物料台账制度。
有组织:本项目运营期天然气燃烧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的限值要求;氟化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异丙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及表2中的相关限值要求;氨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相关限值要求。
无组织:本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企业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的相关限值要求
(三)落实隔声降噪措施。项目应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规范固体废物管理,做好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处置、规范贮存,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废油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在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危险化学品单独存储、分区存放,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满足自行监测相关规定要求。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的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依法办理排污许可,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222MAEQQL304X)
2026年1月6日
抄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