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全域光伏发电促进零碳城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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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全域光伏发电促进零碳城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全域光伏发电促进零碳城市建设项目一****行政审批局以乐审批项备〔2025〕7-098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景乐街、乐港路(腾飞街-景乐街)、滨**路、茂源街、院士街(滨河路-乐兴路)、水悦华郡东侧道路(院士街-**街)、丰源巷、西外环、醋杨庄到腾飞街,以上道路**、补充、翻新路灯及相关配套设备等,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建设地点:**省**市**县全域。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0068.38元。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23 09:00至2025-12-29 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12-23 09:00至2025-12-29 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1-1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评审方式:按照《河****办公室印发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工作要求及《唐****办公室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的通知》,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暗标部分与明标部分须分开编制,暗标部分编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暗标编制要求,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暗标部分进行“盲评”。(2)投标人应按照“**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网站首页“通知公告”《关于对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调整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市市场主体的注册咨询电话:0315-****230,0315-****206,技术支持电话:****980000、0315-****202。(3)本项目投标需使用企业CA,请及时办理任意一家企业CA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包括:**CA(电话:400-****-3355)、**CA(电话:400-****-2981)、**CA(电话:400-****-0200)、联通CA(电话:0311-****0658)、CFCA(电话:400-****-9888)、CQCCA(电话:400-****-9995)。(4)招标文件等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未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及**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向****提出,联系人:刘丽,联系电话:130****6067。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改革局 电话:0315-****171 电子邮箱:****@163.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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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全域光伏发电促进零碳城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县全域光伏发电促进零碳城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招标编号:HBZN-****0028 二、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保证金及工程款支付担保与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3.7履约担保,内容前后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预付款额度及预付款保函金额为/,无需填写。 其他内容不变。 **** 2026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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