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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2026-01-05 15:57】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0.00 分
技术响应:30.00 分
商务响应:0 分
售后服务:10.0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6.00 分
业绩:4.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0 分(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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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三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 95 %(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标书代写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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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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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4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2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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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0~30.00) |
根据投标产品满足第五章供货清单及使用说明进行打分,如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扣1分,其中加▲项为核心条款,如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未提供“技术参数响应表”的不得分)。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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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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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 | ||
| 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售后服务1 (0~1.00) |
本项目的免费维保期为3年,其中核心部件(曳引机、控制柜、门机)和安全保护装置提供5年质量保证的得1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没有不得分); | 1.00 |
| 售后服务2 (0~2.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体系、专 业技术人员保障以及备品备件配置等内 容进行打分,优得2分,良得1.8分,中得1.6分,差得1.4分,没有不得分; | 2.00 | ||
| 售后服务3 (0~2.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故 障维修方案以及应急处理方案等内容进 行打分,优得2分,良得1.8分,中得1.6分,差得1.4分,没有不得分; | 2.00 | ||
| 售后服务4 (0~1.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定期寻访方案、对 业主物业管理人员的专项培训方案等内 容进行打分,优得1分,良得0.9分,中得0.8分,差得0.7分,没有不得分。 | 1.00 | ||
| 售后服务5 (0~4.00) |
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获得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监督局或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管理局颁发的维保星级证书,截止2024年度,期间有7年(或7年以上)获得过五星级得4分,期间有6年年获得过五星级得3分,期间有5年获得过五星级得2分,其它不得分(提供所对应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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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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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安装方案 (0~3.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安装方案,由评委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 合评审。优得3分,良得2.7分,中得2.4分,差得2.1分,无内容不得分。 | 3.00 |
| 调试方案 (0~3.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调试、验收方案,由评委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 合评审。优得3分,良得2.7分,中得2.4分,差得2.1分,无内容不得分。 | 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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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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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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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业绩 (0~4.00) |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已完成的公共建筑的电梯供货业绩,该业绩应为投标人或所投设备制造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20万元的电梯供货业绩及安装业绩,2分/个,满分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时间、金额均以合同协议书上载明的时间、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可兼得。)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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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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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 |
| 地址: | **市**区永阳街道栖凤中路8号 | 地址: | **市**区水西门大街272号502室(5A02室) |
| 联系人: | 穆静 | 联系人: | 樊果 |
| 电话: | 195****7989 | 电话: | 158****4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