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部经开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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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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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开发区产业发展局 |
批复文号 |
达经开固审[2025]1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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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市经开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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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及内容 |
**东部经开区智慧城市基于”1334N“总体架构,本期重点构建基础支撑、中枢平台、创新应用、生态与保障五大体系。项目建设市政公共服务数字平台,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系统,****社区治理一体化创新平台各1套,健康**东部经开区信息平台1套,一体化数据**平台,业务中台,视频融合平台,AI中台,物联网平台,数字孪生平台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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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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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业绩 |
信息网络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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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范围 |
本项目全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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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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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1-05 00:00至2026-01-08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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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1-05 00:00至2026-01-08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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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一级建造师、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其中至少2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最近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以及注册证书、职称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2.2022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已完成1个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5亿元的信息网络类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项目招标代理合同、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比选公告、比选结果公告、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3.申请人需提供报名时间内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分截图。4.请各报名****公司证明材料及服务方案(包括不限于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服务方案的完整性;进度控制措施;组织协调措施;资料档案管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邮箱:****@qq.com。5.招标代理费的收取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由中标人支付。6.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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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梁先生 |
联系电话 |
13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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