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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于2026 年1月5****中心提出了位于**市马头镇民生街7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首次登记申请。由于时间悠久,无权属及界址范围材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广******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桂自然资规〔2025〕1号)文件精神,经权属调查,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登记,现就位于**市马头镇民生街7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及界址范围向社会进行公告,如对土地权属和界址范围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依法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政务大厅一楼)
异议联系电话: 0776-****105
附件:1.不动产权属表
2.**市****公司用地宗地图
****
2026年1月5日
附件1
不动产权属表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土地性质 | 面积(㎡) | 备注 |
| **市****公司 | **市马头镇民生街70号地块 | 国有划拨 | 298.69 |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