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道路提质增效工程 | ||
| 品目 |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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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机关)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05日 15:55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1月05日至2026年01月1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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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 “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年01月16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421_第五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25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恒辉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5275 |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市市府路3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885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办事处**路东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恒辉 | ||
| 项目概况 2025年**道路提质增效工程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1-16 09: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道路提质增效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57万元
采购需求:
2025年**道路提质增效工程,对**破损道路及铺装进行维修改造,同步进行道路标线补盲不漏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供应商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6-01-16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时间:2026-01-16 09:30 (**时间)
地点:**市421_第五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16日09:30)前。
2、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采购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人:杜南南
联系电话:186****5275
地址:******广场E座308室
(四)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c00ce48a-c955-4384-b673-e481ac532765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省**市**市市府路37号
联系人:张家成
联系电话:139****8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广场E座308室
联系人:杜南南
联系电话:186****5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南南
电话:186****5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