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委托****代理招标的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码头及航道工程投资人+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项目编号:****)于2025年12月29日在**公共**交易平台(**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司https://www.****.com/》等媒介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以下内容进行补遗:
一、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第32页
原文:
质检负责人(水运工程专业)
资格要求: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运输部****中心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运输部质量监督局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注册在母体机构,并以母体机构名义正常缴纳社保;(2)水运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至少5年工作经验。
更正为:
质检负责人(水运工程专业)
资格要求: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运输部****中心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运输部质量监督局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的资质证书;(2)水运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至少5年工作经验。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第68页
原文:
评审因素: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项目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评审标准:(2)在满足资格申查要求的基础上,项目经理担任过1个(建设规模)为7万吨级及以上的**高桩梁板结构码头工程或**(或改扩建)航道工程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得1.2分,本项最多加1.2分(加分占评审项满分的40%)。
更正为:
评审因素: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项目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评审标准:(2)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项目技术负责人担任过1个(建设规模)为7万吨级及以上的**高桩梁板结构码头工程或**(或改扩建)航道工程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得1.2分,本项最多加1.2分(加分占评审项满分的40%)。
二、澄清说明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第24页
原文
投资人须为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具备足额出资能力,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人合计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5亿元,各投资人的净资产均不得低于其各自承诺的出资额。(证明材料:①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要求: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1年经具备****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1个月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公司成立至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经具备****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1个月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补充说明:
投资人提供2024年经具备****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2月份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符合原文要求。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变更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不延期,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因上述变更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 ****
地 址: **省**市**大厦43层
联系人: 郭工
电 话: 0898-****008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花园b2-2501
联系人:赖工
电话: 0898-****1235
2026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