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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疑 人:******公司
地 址:**市**塘区北**路43号优活时代1-1601
联系人:骆永忠
联系电话:138****4130 邮箱:****@qq.com
你公司通过顺丰快递递交的****学校水产楼改造工程(项目编号:****)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悉。****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集团有限公司因资质动态核查异常,不具备承揽本项目的资质条件,其中标资格应依法撤销。
质疑事项1答复:经核查,****集团有限公司资质在“桂建云”平台标注没有出现异常情况,资质为正常状态(截图详见附件),质疑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贵公司对本答复如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2026年1月5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