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综合利用年产70万吨(一期35万吨)净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第十条中的相关规定,现将“****环保综合利用年产70万吨(一期35万吨)净水项目”的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布。公示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环保综合利用年产70万吨(一期35万吨)净水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巴****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项目建成后年利用废酸17.7万吨,年产聚合硫酸铁液体20万吨、固体5万吨,硫酸铝液体2万吨、固体2万吨,硫酸亚铁溶液6万吨。总建筑面积4210.30平方米,建设生产车间、成品仓库、罐区、危废库等;新增1条聚合硫酸铁生产线及1条硫酸铝生产线;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等公辅设施。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nNDjY6pguT6olKoMRbK4mA 提取码: piqi
纸质版查阅方式和途径: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
3、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8****3428
电子邮箱:****@qq.com
4、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日起,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