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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及病理诊断项目外送检测
服务采购市场征询公告
为满足临床诊疗需求,提升妇幼保健领域检验与病理诊断服务能力,规范外送检测行为,保障检测结果准确性、样本运输安全性及患者信息保密性,****(以下简称“征询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询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诚邀资质符合且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本次征询活动。
(一)项目名称:****检验及病理诊断项目外送检测服务采购市场征询
(二)征询目的
通过本次市场征询,全面了解当前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的服务能力、技术水平、项目覆盖范围、收费标准及质量管理体系等情况,为我院后续开展检验项目及病理诊断外送检测服务采购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择优遴选**机构,保障外送检测服务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安全性,切实维护患者权益。
(三)征询内容
本次征询涵盖的外送检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床检验项目、病理诊断项目(具体检测项目清单详见附件),**机构需根据院方委托,承接外送样本的采集辅助、运输、检测、报告出具及结果诊断支持等全流程服务。
二、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范围包含医学检验、病理诊断相关服务,且在有效期内。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行业资质要求:具备有****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包含对应的检验、病理诊断项目;持有有****实验室****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证书,确保实验室运营符合国家生物安全规范。
4.具备医疗标本运输资质: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提供 2-8℃冷链运输或符合标本要求的专项运输服务,运输过程可全程监控。
5.财务与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征询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材料递交截止之日内)。标书代写
6.质量管理要求: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近3****卫健委****中心****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且所有参评项目均合格,需提供相应的室间质评合格证书。
7.专业技术团队要求: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人员资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主要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病理诊断医师需具备病理专业执业资质及会诊能力。
8.服务能力要求:具备与本次征询服务内容相匹配的检测设备及完善的样本运输体系,能保障样本运输的时效性与安全性,承诺常规检测项目报告周期5个日历日,特殊检测项目7个日历日,危急值实时上报。
9.服务方案要求:提供符合本次征询内容的个性化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样本接收、运输、检测、报告、质量控制措施、应急预案(仪器故障、样本污染 / 丢失等)、售后服务(结果解释、复检政策等);阐述该方案在技术先进性、临床价值、安全性等方面的核心优势。
三、征询资料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间
本次采购前征询支持现场提交或邮寄提交:请各供应商将所有资料盖章后装订成册,在密封袋正面注明参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所有资料请务必保证清晰可辨。
1.邮寄地址:**省**州**市**路**线陆迎村旁****行政楼312室医务科;
2.现场提交地址:**省**州**市**路**线陆迎村旁****行政楼312室医务科;
3.提交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
4.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2日17:00前(**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料恕不接收。标书代写
5.联系人及电话:瞿老师 0873-****110
四、声明
1.本征询公告为****检验及病理诊断项目外送检测服务采购前市场征询,面向所有有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为供应商自愿参加,征询人对征询结果不作书面通知或回复;
2.本征询仅作为进一步完善本项目采购前的参考,非招标程序,不构成任何采购承诺,且征询结果不作为后续招标投标的直接依据,最终采购方式及采购要求以我院后续发布的正式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3.各应征供应商应对所填报和提交的文件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文件;
4.征询人向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和数据,仅限于本次征询之用,供应商基于此所作的任何推论、判断及形成的方案,征询人概不负责;
5.各供应商参与本次征询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交通费等)自行承担;
6.本次征询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提交材料恕不退还;
7.报名参与征询供应商≥1家,征询正常进行;
8.本次征询公告在****微信公众号发布,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供应商注意随时留意微信公众号公告,医院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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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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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