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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街道上洲村池塘整治及周边风貌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市**区****委员会:
《关于“**街道上洲村池塘整治及周边风貌提升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我局同意批准**街道上洲村池塘整治及周边风貌提升项目的项目建设方案(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512-445102-20-01-990542)。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街道上洲村范围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池塘整治工程:对村内现有五个池塘(黄厝、冯厝、林厝、南社和翁厝)进行整治提升,总面积约1475平方米,配套建设水井、排水管道等。
(二)管道清淤疏通工程:清淤疏通约539.8㎡,其中,DN600 管清淤疏通约777m,DN800 管清淤疏通约92m。
(三)池塘周边风貌提升工程:(1)路面提升改造,对翁厝周边路面部分区域道路破损改造长约63m,宽度5.6-8.0m,**树池 1 座,新增污水井6座,路面浇筑混凝土约467㎡。(2)拆除危房1座,拆除面积约132㎡,路面浇筑混凝土约132㎡。(3)外立面改造约443.78㎡。(4)拆除原铁皮雨棚屋面约22㎡,屋面更换为蓝色钢板约225 ㎡。(5)拆除路面(路面修复及管道开挖)浇筑混凝土约456㎡。
四、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51.67万元,其中:工程费129.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59万元、预备费6.48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第三批典型村培育省级财政奖补资**排解决100万元,缺****委员会自筹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接文后,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项目涉及农村道路建设的,路基宽应控制在8米内,并按程序办理项目前期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具备开工条件时,方可开工建设。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潮****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和监理招标估算金额低于规定招标标准,核准不采用招标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