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04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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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地址:**省**市鹤**锦园南路(湖天一色28栋505号),法定代表人:吴校礼,统一社会代码:914********641691U)于2025年12月18****分局提出《****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行政许可申请,我局已依法于2025年12月18日予以受理,并完成了受理公示和审查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如下:
一、****医院建设项目位于**市**县晃州镇晃州村、水洞村,本项目属**(迁建),总投资8000万元,占地面积7343.4m2,总建筑面积17443.3m2。项目建成后设门诊及住院部、预防保健科、内科、精神科、医学检验科等科室。项目内共设置299张医疗床位。医院不设置手术室、发热门诊、传染病房、放射科等,仅接收精神病患者,不接收普通病患者。
二、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选址要求。在建设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服务范围进行建设、运营,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项目建设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扬尘防控“6个100%+2”要求,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处理的原则布设院区排水管网。营运期产生的综合废水(含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处理站(处理规模200t/d,采用“二级强化处理+消毒+脱氯”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之预处理排放标准,并同时满****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舞水。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密闭加盖,同时采取****处理站恶臭无组织排放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后,经排气筒排放。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医院废弃物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等工作。规范各类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管理,不得露天存放。生活垃圾、废包装物等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纯水设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后回收;按照“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做好废一次性输液瓶(袋)收集外运回收利用工作;医疗废物、格栅渣、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检验废液、废药物药品、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院内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分别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格栅渣、****处理站污泥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排放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院区平面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日常检修保养,对各类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4类标准。
6.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湘环发〔2024〕49号),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或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豁免管理申请。
四、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申领排污许可证,严禁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建设运营过程中应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分局重新审核。
六、该项目建设及营运期间的环境监管由****新晃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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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