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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向我局报送了关于办理****年处理10万吨金矿选矿生产线项目尾矿库工程的申请。我局对该项目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项目名称:****年处理10万吨金矿选矿生产线项目尾矿库工程
二、项目建设拟选址位置:**县柳园镇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拟用地面积及建设规模
****年处理10万吨金矿选矿生产线项目尾矿库工程用地规模及建设内容:该项目对选厂东侧尾矿库进行扩建,扩建库容达到34.37万立方米,总用地面积为5.7572公顷。该项目已列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统筹纳入国土空间数据库及“一张图”系统,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
公示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在法定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局,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937-****980
联系地址:**县渊泉街74号
邮编:736100
******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