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开区污水空中管廊****公司)接驳设计(含物探)及施工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经开区污水空中管廊****公司)接驳设计(含物探)及施工项目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区鞋城五路508号10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顾工、0557-****381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区环宇国际4号楼14层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倩、158****0561 |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成员:中****公司) | **晟豪****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
| 地址 | **县红****社区办公楼内) | ****开发区金海大道8号众德祥福园小区C-1#楼0504室 | **省**市**区符离镇206****花园生活小区2号楼 2-301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报价(费率%) | 99.24%(456504.00元) | 96.12%(442152.00元) | 95.74%(440404.00元) | |
| 工期(日历天)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工(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勘察、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等工作;施工工期:70 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工(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勘察、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等工作;施工工期:70 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工(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勘察、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等工作;施工工期:70 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 |
| 质量标准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 |
|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经二路工程、**山路(长江路-九华路)整治提升工程 | **县东北**安置区 A 区室外景观工程、**县东北**安置区 C 区室外景观工程、**刘套镇 2021 ****中心村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二次) | **县黄湾镇 2023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项 目、**主**城市更新一期项目孟山路-泗州大道段建设工程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胡宗明 | 王莉 | 刘智华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皖243****06072 | 皖134********00828 | 皖234****10883 |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陆秋子 | 武振衡 | 李斌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证书编号 | 202****0953 | 201****0740 | 200****0678 | |
| 综合评估得分 | 89.42 | 87.15 | 85.93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01月05日-2026年01月07日 | |||
| 招标代理费 | 4600.00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自动转为中标结果。 |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