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5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公示

审批
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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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5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公示
日期:2026/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92-****506****环境局行****管理科)

公 示 期:5个工作日,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9日(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宏州**白象街150号

传 真:0692-****506

邮 编:678400

项目名称

******加工厂年产8千立方米碎石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德宏州**县**乡光坡脚

建设单位

******加工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保兴****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县**乡光坡脚,总占地面积1493.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座单层钢架结构碎石加工车间、原料及成品堆场、发运广场、生活区,配套水电及相应的环保设施等。项****石材厂废料及非金属矿山废料。建成后可年产碎石8千立方米。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33.2万元,占总投资的22.13%。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废气(破碎、筛分、卸料过程及堆场产生粉尘),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喷淋废水),设备生产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沉淀渣、加工粉尘、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等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遮盖,建筑垃圾及时处理清运,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过程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雨季地表径流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12:00~14:00、22:00~次日6:00期间进行施工作业。施工车辆出入应低速、禁鸣。加强施工人员环境宣传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开挖土石方用于项目区周边铺路。建筑垃圾应进行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由施工方负责清运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施工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原有场地拆除区域进行覆土、撒播种草、种植车桑子、芦苇等常见植物并进行抚育管理,做好植被修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对项目东南侧用地红线外约2m处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红椿)采取围挡等生态保护措施。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工车间应设置为全密闭,加工全过程应采用湿法喷淋除尘。投料、一级破碎、二级破碎、筛分等工序设置喷淋设施。加工区、原料(成品)堆场、装卸过程各设置1套移动式雾炮机喷雾抑尘。原料(成品)堆场落实围挡、覆盖措施。运输车辆应采取篷布覆盖,出入厂区时进行清洗。运营期厂界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厂内雨水沟收集汇入初期雨水收集池(10m3)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筛分过程中产生废水收集进入三级沉淀池(8m3)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采用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墙裙防渗层高度1m;事故应急池、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须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相关规定。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检查及维护,防止因污染物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及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夜间不生产。确保厂界东侧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南、西、北侧环境噪声满足1类标准要求。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沉淀渣、加工粉尘等)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含油抹布手套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用于周边耕地施肥。废机油须规范贮存至危废贮存库(5m2),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其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过程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建立规范管理台账。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机油泄漏事故及引发的火灾。项目区设置1座不小于10m3事故应急池,并保持常空状态。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开展应急措施。项目正式生产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项目须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可防控。

(此件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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