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局接受报备的自主验收材料予以公告,公告期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11日。
联系电话:0523-****6369
通讯地址:**医药高新区(**区)港城路20号
邮 编:225321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材料公示网址 |
| 医药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 **市****公司 | **医药高新区 (**区) | https://www.****.com/item_detail.html?id=486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