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分类: | 国土**、能源 |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6-01-05 |
| 名称: | 关于《**市**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社区、****社区村民住宅用地)》项目的批后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1-05 | |
| 主题词: | |||
关于《**市**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社区、****社区村民住宅用地)》项目的批后公告
《**市**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社区、****社区村民住宅用地)》项目于2025年12月30******局批准。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要求,现将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
二、公告内容
1.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原因
根据《自然**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厅工作要求,****基地项目建设,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我局组织编制了《**市**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社区、****社区村民住宅用地)》项目(以下简称《使用方案》)。
为更好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入实施,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综合考虑各地建设用地整治潜力等因素,省下达各地市一定额度的建设用地周转规模,重点用于满足农村村民住宅、乡村**、新型城镇化、城乡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需求。《使用方案》****社区****社区村民住宅2个宅基地项目,面积为5.3218公顷,全部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全部落实村庄用地。地块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均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属于《******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第5种情形:“因农村集体经济要求,需落实的村留用地、安置地、多层农民公寓、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及支持乡村**的建设项目”,符合《通知》的相关要求。
2.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
《使用方案》共涉及2个使用地块,使用地块分****社区****社区,拟使用地块椭球面积为5.3218公顷,编号为ZZ001、ZZ002,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
3.主要控制指标情况
本次使用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和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强制性内容,与现行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无冲突。
4.使用****规划局部图(见附图)
三、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局
批准时间:2025年12月30日
四、公告方式
****政府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公告,同时在****、****政府、****政府、****社区、****社区公告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使用地****规划局部图;
附件2:使用地****规划局部图;
****
2026年1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