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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4177908 | 建设单位法人:郑刚 |
| 吴金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区狸桥镇长山村 |
| ****建筑石料加工线技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9-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8.891389 纬度: 31.167222 | ****机关:******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23 |
| 宣区环审〔2025〕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177908001W |
| 2025-11-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744.61 |
| 25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417790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417790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881MA8L9B5D88 | 竣工时间:2025-09-05 |
| 2025-09-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9-30 |
| 2025-11-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411-1-1.html |
| 关于****建筑石料加工线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你公司建筑石料加工线技改扩建项目,位于狸桥镇长山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宣开管(2024)32号)。结合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厂区采用雨污分流的方式;项目无废水外排,生活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工业场地雨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二、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项目产生的固废需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贮存、处置方式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台账申报工作。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完善风险防范措施。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量不超过核定的总量指标。 七、**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日常监督。 八、落实环境监测措施。本项目应按照《报告表》规定的环境监测因子和环境监测频率及监测计划进行监测。 九、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建设项目应按要求在发生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相关证件。 | 实际建设情况:一、厂区采用雨污分流的方式;项目无废水外排,生活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工业场地雨水经1#和2#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二、采取了有效的隔音消声、减振降噪措施,经检测厂界噪声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已落实。经检测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排放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规范处置各类危险废物,各类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五、已按照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六、经核算项目颗粒物总量未超过总量指标。 八、已制定计划 九、已落实 |
| 按照环评批复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逐项落实,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环评批复:项目建筑石料350万t/a,其中一期250万t/a,二期100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了一期250万t/a,二期100万t/a未建设。本次验收仅对项目一期250万t/a进行了验收。 |
| 由于受石料销售市场的影响,实际建设了一期250万t/a,二期100万t/a未建设。本次验收仅对项目一期250万t/a进行了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期生产线为普料生产线,生产时厂房整体密闭。来自矿山物料经 自卸汽车运输至卸矿平台,给料口安装有软帘和水喷淋装置,原矿经振动给料机给入颚式破碎机进行粗破,粗破后由带式输送机直接送至封闭的骨料中碎前缓冲仓中转,再通过带式输送机依次送至圆锥破碎机进行中破、送至反击式破碎机进行细破,反击破碎后的矿石通过带式输送机输送进行一级筛分,粒径>60mm 的物料经带式输送机送至反击破重新进行细碎;粒径介于28~60mm(产品4)的矿石作为产品由带式输送机输送至产品库,粒径介于0~28mm的矿石由带式输送机输送进行二级筛分, 分选出0~5mm(产品1)、5~15mm(产品2)、15~28mm(产品3)三种产品,通过带式输送机输送至产品库。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生产线为普料生产线,生产时厂房整体密闭。来自矿山物料经 自卸汽车运输至卸矿平台,给料口安装有软帘和水喷淋装置,原矿经振动给料机给入颚式破碎机进行粗破,粗破后由带式输送机直接送至封闭的骨料中碎前缓冲仓中转,再通过带式输送机依次送至圆锥破碎机进行中破、送至反击式破碎机进行细破,反击破碎后的矿石通过带式输送机输送进行一级筛分,粒径>60mm 的物料经带式输送机送至反击破重新进行细碎;粒径介于28~60mm(产品4)的矿石作为产品由带式输送机输送至产品库,粒径介于0~28mm的矿石由带式输送机输送进行二级筛分, 分选出0~5mm(产品1)、5~15mm(产品2)、15~28mm(产品3)三种产品,通过带式输送机输送至产品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厂区采用雨污分流的方式;项目无废水外排,生活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工业场地雨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二、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项目产生的固废需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贮存、处置方式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台账申报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一、厂区采用雨污分流的方式;项目无废水外排,生活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工业场地雨水经1#和2#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二、采取了有效的隔音消声、减振降噪措施,经检测厂界噪声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已落实。经检测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排放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规范处置各类危险废物,各类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完善风险防范措施。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量不超过核定的总量指标。 七、**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日常监督。 八、落实环境监测措施。本项目应按照《报告表》规定的环境监测因子和环境监测频率及监测计划进行监测。 九、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建设项目应按要求在发生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相关证件。 | 实际建设情况:五、已按照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六、经核算项目颗粒物总量未超过总量指标。 八、已制定计划 九、已落实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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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袋式除尘器 DA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 | 1#袋式除尘器 DA001 | 排放浓度4.5-5.8mg3/m3;排放速率0.183-0.253kg/h;排气筒高度15m. | |
| 2 | 2#袋式除尘器 DA00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 | 2#袋式除尘器 DA002 | 排放浓度3.5-4.7mg/m3,排放速率0.159-0.206kg/h,排气筒高度15m。 | |
| 3 | 3#袋式除尘器 DA00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 | 3#袋式除尘器 DA003 | 排放浓度3.6-4.8mg/m3,排放速率0.0938-0.127kg/h,排气筒高度15m。 |
| 1 | 采取隔音消声、减振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采取了有效的隔音消声、减振降噪措施 | 东南西北四个厂界:昼间52-56dB(A),夜间43-48dB(A)。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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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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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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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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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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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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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