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6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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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公告

一、项目名称:**县2026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二、采购物资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三、采购预算控制价:28.2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潜在供应商。

(二)特殊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均可);

3.参与投标的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与投标的为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本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承诺函;

5.中小企业声明函;

6.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和《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经销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注册证明/备案凭证和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证件。

注: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证明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加盖鲜章,视为无效响应。

五、商务要求

1.签订合同: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双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2.交货时间:在收到采购人发货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到指定的地点。

3.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所有产品的最小包装和第二级包装上须附有农业部规定的兽药二维码,并可查询。

4.付款期限:货物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提供相关报账凭证,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付款。

5.验收标准:采购人****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中华人民**国兽用生物制品规程》的技术要求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六、采购方式及报名时间

询价采购,以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采购单位将采购项目在“**市公共**交易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8日),报名时间自公示之日起至1月8日18:00截止,投标意向单位可电话报名(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87****2313)。

七、采购相关要求

响应文件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制作方式,所有投标文件及报价单需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于2026年1月9日上午9:30在****三楼会议室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现场评标。


附件:2026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主要技术参数

****

2026年1月5日


下载2026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主要技术参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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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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