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广元-旺苍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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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1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9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847(****301室)

地址:**县兴旺东路16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省**河**县防洪治理工程

**市**县**镇、嘉川镇

**县****公司

**欣****公司

本项目位于**市**县**镇、嘉川镇,总资产1500万元,环保投资30.6万元。占地约5亩,购置破碎机、立磨机、摇摆策、矿粉储罐、除尘器等,建设矿石加工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成后设计生产能力20万吨/年。

施工期:

1、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

①按照《**省实施办法》、《**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做到“六必须”、“六不准”作业;

②施工现场设置围栏,围栏设置喷雾装置,禁止露天堆放建筑材料;

③进、出施工场地设置车辆清洗平台,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泥土;

④施工中避免建筑材料运输过程的洒漏,运输车辆装载量适当、限制场内车辆的行驶速度,降低物料输运过程中的落差,适当洒水降尘,及时清除路面渣土;

⑤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低扬尘;

⑥表土临时堆场及时进行覆盖并定期洒水控尘。

(2)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废气

①施工中选择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②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

③检查汽车的密封元件及进、排气系统是否工作正常,以减少汽、柴油的泄漏,保证进、排气系统畅通,并使用优质燃料;

④建议动力机械多选择使用电动工具,严格控制内燃机械的使用,场内施工内燃机械(如铲车、挖掘机、发电机等)安置有效的空气滤清装置,并定期清理;

⑤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2、水环境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

①按照规定要求,建设排水沟和沉淀池,施工废水处理后用于降尘等;

②严禁施工期间弃渣随意抛洒进入河道中,严禁弃渣在河滩漫地上随意堆放;

③基坑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洒水降尘;

④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对于土石方进行封闭运输,防治沿途跑、冒、滴、漏;

⑤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方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进行遮盖防雨。严禁施工期间的机械冲洗废水等水污染物排入河道。

(2)生活污水

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住宿租用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的化粪池****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

②施工进行合理布局,尽量使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周围敏感点;

③施工前对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等声环境敏感对象进行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工程建设;

④施工工区四周架设围挡,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⑤科学安排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作业时间,设法压缩汽车数量及行车频率,限制施工车辆时速在20km以内,运输经过附近居民聚居路段严禁鸣笛;

⑥施工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其能在正常状态下运转,防止由于机械设备的“带病”工作而提高噪声声级;

⑦优化施工车辆运行路线,尽量避开人群集聚区域;对于无法避开的人口聚集区域,则要求运输时间点避开出行高峰期,途经路段附近有城镇居民点路段,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避免因施工物流运输对周边城镇的环境带来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土石方:本项目不无弃方,表土暂存于表土临时堆场,后期用于复垦。

(2)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至政府指定的堆场。

(3)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运营期:

本项目为生态项目,运营期没有污染物产生,在运营期主要表现为正效应。

1、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项目建设工程的特性,工程施工结束后,各施工机械和人员撤离,人为干扰逐渐消除,本项目运营期基本不涉及生态影响。亲水平台设置警示栏杆、标识牌,禁止游客向**河乱扔垃圾。

监督检查内容:施工单位是否按要求实施了有关的生态保护以及水、气、声、固等污染控制措施。

监督检查要求:所有的检查计划、检查情况和处理情况都应有现场文字记录,并应及时通报给各有关部门。记录应定期汇总、归档,以便验收时备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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