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宁环督改发〔2022〕1号),****农业农村厅承担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2项任务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内容及目标措施
(一)整改任务。2020年**农业取水量58.64亿立方米,占取水总量的83.5%,农业耗水量占全区总耗水量的78.4%,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仅为0.551,低于**平均水平。
(二)整改目标。全区农业取水总量控制指标为49.47亿立方米(纯农业灌溉水量),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国家下达的0.59以上,高效节灌率达到58%。
(三)整改措施。一是优化调整种植结构。适度压减高耗水作物。二是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采取干渠衬砌、****泵站更新改造、干渠直开口现代计量设施配套、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措施,推动**、固海扩灌等骨干大型灌区供水工程节水。三是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对灌区内耕地采取平整土地、改良土壤、衬砌渠道等方式,推动田间节水。“十四五”期间,全区计划**高标准农田320万亩。四是完善机制促节水。按照自治区《关于落实水**“四定”原则深入推进用水权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优化分配用水量、精准核定用水权、合理确定用水价、构建市场化交易机制、建立监测监管体系等节水改革工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优化种植结构。按照效益优先、集中连片、发挥优势的原则,坚持以水定产、以水定地,积极稳妥优化调整全区种植业结构和布局,持续压减水稻、供港蔬菜等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适度扩大玉米种植规模。水稻种植区域向低洼地和稻改旱后盐渍化加重的地区集中,向湖泊湿地周边耕地布局。大力推**粳43号等优良品种、水稻保墒旱直播和精量穴播等节水技术,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
(二)推进灌区改造。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组织实施**灌区、**灌区**渠灌域、**扬水工程、固海扩灌扬水工程、固海扬水灌区等大型灌区建设工程,以及北滩长鸣、张易、**河、葫芦河、下**等14个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2024年全区农业取水总量48.701亿立方米,完成整改目标;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86,高于**平均水平(0.58),完成2024年度任务指标,2025年预计能达到整改目标0.59。
(三)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是聚焦打造整省****示范区,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等地方标准,出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链条管理流程图》,构建了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的“五统一”管理新机制。二是抢抓国家“两重”项目战略机遇,围绕北部引黄灌区“挖潜提升”、中部干旱带“节水灌溉”、**山区“旱作梯田”差异化发展路径,紧扣“一平两通三提升”基本标准,坚持因地制宜、整域建设,农田基础设施持续完善,耕地质量逐年稳步提升。全区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151万亩,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的80%,高于**10个百分点;高效节灌率为61.63%,完成58%的整改目标。“十四五”期间**高标准农田370.78万亩,超额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完善管护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保障项目正常运行。
(四)完善节水机制。按照自治区《关于落实水**“四定”原则深入推进用水权改革的实施意见》,一是优化分配用水量,每年度印发水量分配计划和水量调度方案,科学确定各地区、各水源、各行业取水总量。二是精准核定用水权,完成省级全域**业用水权确权,确权到最适宜计量单元,改变传统“大锅水”现象,实现“总量控制、定额分配、适宜单元、管理到户”。三是合理确定用水价,实行“骨干工程水价+末级渠系水价”终端水价制度,各县(市、区)全部执行农业新水价,实行动态评估调整。四是构建市场化交易机制,印发《**回族自治区用水权收储交易管理办法》、《**回族自治区用水权市场交易规则》,推动用水权市场规范化、市场化,搭建交易平台、优化交易程序,打通市县间、灌域间、用户间交易渠道。五是建立监测监管体系,争取资金推进取水计量体系建设,加强灌溉用水精准计量。
三、验收销号情况
经整改验收单位核查,****农业农村厅按照《**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进行整改,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同意通过验收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农业农村厅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农业农村厅科学技术处
联系电话:0951-****826
联系地址:****市**中路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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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