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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保护厅《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要求,现将《****减污降碳绿色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减污降碳绿色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省****工业区****厂区内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减污降碳绿色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占地660404.17m2,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将锅炉、三废炉通过更换改造部件及附属设施等装置可节约用煤、多产蒸汽;净化系统对脱硫循环水等设施改造;尿素系统进行更换浓缩器、分离器、换热器及附属设施等;污水处理提标扩能装置、中水预处理装置。
公示时间:2026年1月5日-2026年2月2日
联系人:李艳春
联系电话:031****9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