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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省********村委会阿扎河街道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为503.97m2,总建筑面积1813.63m2,共设置床位53张。本项目楼房由主楼及附楼组成,主楼共10层(半地下室2层、地面上包含夹层共8层);附楼共4层(半地下室2层、地面上共2层),负1层位于主楼及附楼的正下方,****联通的区域,负2层主要位于附楼下方,****联通的区域。本项目主楼1楼布置有大厅区、药房、内科门诊室、中医科门诊室、妇科门诊室、妇科检查室、妇科手术室;****办公室、会议室;主楼2楼布置B超、心电图室、检验科室、病房、DR机房及CT机房;主楼3楼布置护士站及病房;主楼4层、5层布置职工住宿房;负1层布置食堂;负2****处理站、化粪池、收集池、事故池、医疗废物暂存间等;依托原附楼1层库房改造为输液大厅、护士站、中药房及治疗室。
公示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5年2月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