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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1000吨硫酸乙烯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硫酸乙烯酯项目
项目地点:**市云****工业园绿色日化产业聚集区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2022年,****投资2000万元,利用二期项目预留的甲类二车间用地,对已批复的“**市美****公司年产2万吨脂肪叔胺建设项目”中的“二期工程”进行改建,不再建设原批复二期工程“年生产1万吨脂肪叔胺”相关内容,改为建设“建设年产1000吨硫酸乙烯酯项目”。改建工程完成后,将建成“年产2万吨脂肪叔胺建设项目(一期:年产1万吨肪叔胺)”和“年产1000吨硫酸乙烯酯项目”。
****公司在2023年7月25****环境保护局批复《****年产1000吨硫酸乙烯酯项目》(云环审〔2023〕18号)。
公司按规定于2024年10月14****环境局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5303MA4UKF5F67001V,有效期2024-10-14至2029-10-13)后投入试生产。
2025年11月,****公司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版)》,并于2025年12月26****环境局**分局备案(445303-2025-0051-M)。2025年11月启动验收工作。
公示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宝春
联系电话:133****376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