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2026年“智慧餐厅”平台合作商项目(一)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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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智慧餐厅”平台**商项目(一)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6年“智慧餐厅”平台**商项目(一)(项目编号:****),采购人为****,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115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1.2采购内容:****“智慧餐厅”平台须与供应商**,上线干坚果类、干坚果礼盒类、滋补养生类、粮油类、副食速食类、冲调饮品类、特色零食类、时令鲜果类、牛羊肉礼盒类、日用品类、特色文创类商品。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4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1.5采购方式:公开询比(资格后审)。

1.6成交原则:本项目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人,份额:100%。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人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开票要求:供应商需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2023年1月至今的(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订单/发票/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2.5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5.1供应商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5.2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5.3到响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5.4****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2.5.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8其他要求: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司****公司的招采活动,同时若成交则取消成交资格。

2.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加盖单位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9).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0).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1). 在与**维吾尔自治区****公司****公司**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2). 相关产品在**维吾尔自治区****公司****公司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14). 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维吾尔自治区****公司****公司的响应,同时若中标则取消成交资格;

(15).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6日00时00分至 2026年1月8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请联系刘雪菲获取《申请单位报名表》,联系电话:189****3707。

4.3 询比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

4.4本项目标书费及响应保证金不接受现金,请各供应商通过公户网上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不接受个人转账,并提供相关汇款凭证等证明。****银行信息如下: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分行营业部

联 行 号:301****00023

账 号:990********1004401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11时00分(**时间),提交到:****7楼会议室(**市**区东后街24号)。标书代写

5.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1月13日11时00分(**时间),提交到:****7楼会议室(**市**区东后街24号)。标书代写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建议供应商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5.4响应保证金:1万元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中国通服数智云采综合服务网(https://szyc.****.cn)上发布。

****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询比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供应商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供应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维吾尔自治区**市**区**南路139号

代理机构:****

地 址:****市东后街24号6****办公室

联 系 人:刘雪菲 电 话:189****3707 电子邮箱:****@qq.com

汪 潇 电 话:180****6543 电子邮箱:****@189.cn

代理机构:****

2026年1月4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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