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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岸区名敦道居民供电设施改造工程建设施工需要,申请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经审查同意,请按下表所列执行:
|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 | 地点 | 设施种类 | 设施数量 | 占用起止时间 | |||
| **区福红路 | 人行道 | 16.5平方米 | 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27日(法定节假日期间禁止施工) | ||||
| 临时占道费 | 99元 | ||||||
| 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 | 设施种类 | 设施数量 | 设施种类 | 设施数量 | |||
| 人行道(生态砖) | 7.2平方米 | ||||||
| 挖掘修复费 | 8748元(人行道面层移交设施维护单位修复) | ||||||
| 建设单位 | **** | 联系人电话 | 向* 16*******25 | ||||
| 施工单位 | **** | 联系人电话 | 陶** 17*******46 | ||||
| 应遵事项 | 1.本证应悬挂在施工现场,以备查验; 2.不得擅自改变许可内容; 3.施工期间,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施工围挡,安排专人负责,以保证安全; 4.****管理部门日常管理工作; 5.严格按照燃气管线保护方案施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