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县黄**-兴旺自然保护区光兰至念德通屯及防火护林道路 |
| 项目类型 | 交通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盛鸿****公司 |
| 监测单位 | 无 |
| 地理位置 | **壮族自治区-**市-**县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及《****水利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等相关规定,****2025年12月30日组织相关单位对《**县黄**-兴旺自然保护区光兰至念德通屯及防火护林道路》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验收组成员有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 现将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 项目名称:**县黄**-兴旺自然保护区光兰至念德通屯及防火护林道路 ﹒ 建设单位: **** ﹒ 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位于**县燕峒乡美圩村。 ﹒ 建设性质: **项目 ﹒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90hm2本项目总投资为339.05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271.24万元。 ﹒ 建设工期: 工程于2021年11月开工,于2022年5月竣工,总工期共7个月。 验收组成员检查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完成的各项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有效控制了项目区水土流失;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项目水保验收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公示,社会公众若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与 ****联系或与**盛鸿****公司联系,也可实名直接向水土****机关反映。 建设单位: **** 联系人/电话:农春梅/158****0203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盛鸿****公司 联系人/电话:陈鸿梅/191****3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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