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员会:
我局于2025年11月18日受理你单位提交的《取水许可的申请》审批申请。根据已审查的《**市**区陆斡镇卢覃村人饮工程建设项目水**论证表(B)》(以下简称《论证表》)及申请材料,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市**区陆斡镇卢覃村人饮工程位于**市**区陆斡镇卢覃村,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地理坐标为:东经108°22′49.12″,北纬23°14′54.57″。
二、同意《论证表》对项目取水水源分析结果,项目取用水符合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取水水源稳定可靠。
三、同意《论证表》供用水情况分析,项目年取水量为3.61万m3,项目主要用水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设计供水人口900人,用水定额≤110L/人﹒天,符合《**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DB45/T 804—2019》中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标准,项目取水合理可靠。
四、根据《论证表》退水情况说明,项目无退水,对水功能区、其他取水户和周边环境无影响。
五、****公司提出的取水许可的申请,核定年取水量为3.61万m3,有效期五年,请严格按照用水定额及批准取水许可水量取用水。
六、请你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国水法》《取水许可管理法》《**壮族自治区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接受我局水量调度管理。特殊情况下,应当服从我局及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许可限制决定。请加强取水计量设施维护,完善用水计量台账,按月报送取水量数据,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年度取用水计划下达建议。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提出取水许可延续申请。
七、《取水户取用水行为责任告知书》随文发送,请严格落实取用水管理有关规定。
附件:取水户取用水行为责任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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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