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埋场、百里长渠及新堤排水河新增地块工程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2026-01-05 18:00:00 |
| 发布单位:********公司 |
| 公告 | ||||||||||||||||||||||||||||||||||||||||
| 公告标题:****填埋场、百里长渠及新堤排水河新增地块工程招标公告 | ||||||||||||||||||||||||||||||||||||||||
| 公告内容: | ||||||||||||||||||||||||||||||||||||||||
| ****填埋场、百里长渠及新堤排水河新增地块工程(项目名称)包件一(包件名称) 市政公用业务(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试)) 1. 招标条件本招标****填埋场、百里长渠及新堤排水河新增地块工程(项目名称)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市政公用业务(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省**市**市 。 建设规模: 垃圾填埋场、百里长渠及新堤排水河新增地块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内容,分包内容包括但不限清淤、土方回填、土方开挖、道路拆除、拆除砖石结构、清除地被植物、乔木种植以及地被和水生植物种植等,具体实施内容以最终设计图纸为准。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垃圾填埋场、百里长渠及新堤排水河新增地块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内容,分包内容包括但不限清淤、土方回填、土方开挖、道路拆除、拆除砖石结构、清除地被植物、乔木种植以及地被和水生植物种植等,具体实施内容以最终设计图纸为准。 包件划分:包件一 。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2月20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zj.****.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月5日18时至2026年1月10日18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为确保招标采购流程顺利进行,招标代理机构需于系统截止时间前预留不少于6小时用于购标申请的人工审核与权限开通。凡在2026年1月10日12时00分(即电子招标文件下载系统截止时间前6小时)之后递交至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的购标申请凭证(包括但不限于购标截图、缴费记录等),均视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招标人将不予受理,且不开通投标权限。请在投标人妥善安排时间,提前完成购标操作,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申请失败。标书代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请投标人在汇款单据附言上注明“****公司 xx项目xx公司标书费”。****公司基本账户进行汇款,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填埋场、百里长渠及新堤排水河新增地块建设工程投标、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 账户名称:**** 汇款账号: 203********100****35231 开户银行:****银行**市**支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15日18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标书代写 6. 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7.评标办法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10. 中标服务费 10.1缴费对象与计费标准 (1)收费对象为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主体。 (2)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费,标准如下: 1.100 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2.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3.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4.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5.1亿元(含)以上:5000元/次。 10.2缴费要求与流程 (一)支付时限 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10天内完成费用缴纳,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中标主体,系统将限制签订合同,采购主体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的,****公司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公司“黑名单”。 (二)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主体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中标主体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中标主体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2026年 01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