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推进项目 | ||
| 品目 |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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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05日 17:52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1月06日至2026年01月2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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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 “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1月20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政府采购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25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永明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6-****388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路1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7****129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绿地商务城蓝海office办公楼A座21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永明 | ||
| 项目概况 **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推进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1-20 09: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推进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58万元
采购需求:
**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推进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一份;****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提供供应商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
4.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一份;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6-01-20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时间:2026-01-20 09:30 (**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获取磋商文件说明
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0日09点30分)前。
2、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磋商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张卉 联系电话:0516-****3882
地址:**省**市**区绿地商务城蓝海officeA座21楼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99ff1e72-77f8-491f-880a-c327dfda70be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路11号
联系人:黄霏
联系电话:187****1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绿地商务城蓝海office办公楼A座21楼
联系人:侯颖、张卉
联系电话:0516-****3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颖、张卉
电话:0516-****3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