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自然**部关于国道G534线**新桥任屋至策武南坑段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783号)转发你县,请认真遵照执行。
你县要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动态管理,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办公厅、****保障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总局****税务局,****政府、自然**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