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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市永****公司二次扩建项目竣工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永****公司二次扩建项目
地址:**省**市虎门镇基智南路4号101房
建设内容:**市永****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6079XE),项目于2025年12月委托****编制了《**市永****公司二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12月31****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
项目扩建后位于**省**市虎门镇基智南路4号101****中心坐标:北纬22°48'28.033",东经:113°44'18.614")。扩建后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地面积2700m2,建筑面积8337m2,设有员工300人,主要从事塑胶外壳的加工生产,环评审批年加工生产塑胶外壳1200吨。
竣工时间:项目于2026年1月5日项目竣工,项目从建设至竣工期间未收到针对本项目的环境投诉、****环境保护部门的处罚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制度!
联系人:唐文明
联系方式:137****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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