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晶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80万立方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审批
安徽-淮南-凤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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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89/202601-0000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示2026-01-05 18:04
******分局
****年产80万立方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年产80万立方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5 18: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年产80万立方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分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年产80万立方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绿都环境****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1月6日起5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年产80万立方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省**市**县桂集镇庙李,占地面积约55.60亩。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条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购置浇注搅拌机、切割机系统、12条蒸压釜、打包机及其他附属设施),建成后形成年产4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生产能力;二期建设1条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购置浇注搅拌机、切割机系统、12条蒸压釜、打包机及其他附属设施),建成后形成年产4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生产能力。项目全部建成后形成年产8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已经****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控制措施。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切实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管控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卸料粉尘、堆场扬尘,石灰石、水泥筒仓呼吸粉尘,搅拌粉尘,侧板清理粉尘,不合格品破碎、磨粉粉尘,厂区道路运输扬尘等。原料库采用封闭式设计,出入口配备自动感应卷帘门,砂、脱硫石膏、炉渣原料,通过采取降低卸料高度、喷雾降尘措施控制卸料粉尘、堆场扬尘;粉煤灰采用气力输送,经密闭斜式溜槽至水池仓仓底,通过采取地下水池仓加盖、上方设置雾化喷淋装置,控制卸料粉尘。石灰粉、水泥筒仓密闭,筒仓呼吸粉尘经筒仓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搅拌机密闭,搅拌粉尘经设备上方管道集中收集后,进入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侧板清理机密闭,侧板清理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不合格品破碎粉尘经破碎机上方集气罩集中收集,雷蒙磨机密闭、磨粉粉尘经设备上方管道集中收集,破碎粉尘与磨机粉尘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厂区设置车辆洗车平台,道路路面硬化,厂区道路采用炮雾车喷雾降尘。

施工期废气颗粒物执行**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运营期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相关排放限值、《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62-2023)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执行更严格标准;企业厂界粉尘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2中浓度限值要求、《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62-2023)表3中浓度限值要求,执行更严格标准。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经移动式厕所收集后用于农肥,不得排入周围地表水体。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蒸汽冷凝水经冷凝水池冷凝后,回用于粉煤灰水浸分离补充水;粉煤灰水浸分离脱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汇同厂区道路抑尘废水一起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平台下方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注意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和正确使用,使设备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控制同时作业的高噪声设备数量;采取移动声屏障等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场界噪声达标。运营期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设备减振装置、消声器,锤式破碎机设置于密闭车间内、并采用下沉式布置,做好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经过距离衰减、合理布局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一般工业固废做到综合利用和及时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施工期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工程结束后,清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分类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废模框、废漂珠等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切割废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等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润滑油桶、废脱模剂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要求,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89-2023)中的有关规定。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环评文件相关内容,严格落实相关防治措施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分区防渗等要求,强化源头防控,防治污染物渗漏或外溢。

(六)以项目厂界为起点外延50米范围设为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设施或环境不相容建设项目。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及专家评审意见认真落实。

联系方式:电话:0554-****525

联系地址:****中心C楼80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年产80万立方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pdf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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