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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甘水水保发〔2017〕)381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于2025年12月29日在**省**县主持召开了“**县胭脂**滨河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绿科生态****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等共11名人员,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会前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会上验收组及与会代表观看了工程建设影像资料,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听取了工程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和评议,认为:该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该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30日,共计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公司相关人员联系。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52****2781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华**源工程****公司
建设地点:**省/**/**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