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关于2026年1月6日拟对四川华源润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华源润泰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成都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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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管理局关于2026年1月6日拟对**华源****公司****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1

****实验室项目

**省**市高新区天宇路2号2栋1号

**华源****公司

****

本项目租用天府创意产业园内已建2栋1号楼的1-4层,其中1楼为办公区及设备、试剂存放区,2楼为实验室,3楼为会议室,4楼为档案室和活动房,单层面积约75m2,总建筑面积308.5m2。主要进行水和废水检测、环境空气和废气检测、噪声检测、油气回收技术服务,不涉及P1、P2、P3、P4实验、中试和生产,项目建成后检测能力约1000次每年,每年出具约1000份检验检测报告。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装修废气。

施工扬尘:定期洒扫路面,清洁进出场车辆;运输车辆采用半封闭式运输方式、不冒载、不超载;在施工作业时加强空间通风,保证空气流通。

装修废气:采用优质环保装修材料,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天府创意产业园已有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河。

3、噪声

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来源于设备安装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进行施工布置,文明施工方式,装卸、搬运不抛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06:00)和中午(12:00~14:00)禁止高噪声机械施工和电动工具作业,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废

施工期****回收部****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行期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石油类和非甲烷总烃分析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即为VOCs,理化分析产生的无机废气(HCl、H2SO4等酸雾)。

无机废气(酸雾)治理措施:实验室对易挥发物质采用专用密闭储存柜存放,避免逸散。本项目理化实验过程中涉及挥发性无机试剂使用的工序均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收集效率以90%计),收集的酸雾等无机废气经碱性喷淋塔(TA001)处理后(处理效率可达80%),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有机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有机废气的主要检验室均位于2F石油类分析室和非甲烷总烃分析室,因****实验室,建设单位在使****实验室安装集气罩或万向集气罩,样品前处理、配制溶液等操作均在集气罩下进行,部分仪器如气相色谱仪等运行时,通过万向集气罩将产生的废气收集,确保有机废气的收集率应不小于90%,经风机抽至屋顶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5m(DA002)排气筒楼顶排放。

2、废水

喷淋废水、实验器具后续清洁废水经中和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排入天府创意产业园已建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工****处理厂标准后排入**河。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产噪设备进行固定底座、橡胶减震等降噪措施;对运行设备做到勤检修、多维护;风机进/排气口加装消声器,且采用柔性接头,减少噪声排放;加强管理、教育,文明操作;合理进行总平布置,****实验室内,并利用建筑物进行隔声。

4、固废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未沾染化学试剂的废包装材料、废实验器****回收站,实验废液、过期试剂及沾染试剂的废样品、废包装材料、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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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管委会6楼**高新****管理局****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3719(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028-****8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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