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启动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本次****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位于喀拉塔勒镇尤喀克萨提村、托万克乔纳克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现场调查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预公告期限为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5日。
四、工作安排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经征收方核实后视为最终认定依据,被征收方未在五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确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可采取听证、座谈、走访等形
式收集意见,但意见采纳与否由征收方决定。
五、其他事项
自本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种植农作物或经济林木、增设附属设施及其它添附物);公告发布后新增的上述行为均视为恶意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征收方有权依法强制清除,被征收方应自行承担清除及拆除费用、行政罚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联系单位:******局
联系电话:0997-****165
公告所列联系方式变更不导致程序无效,被征收方未及时获取最新联系信息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阿克库木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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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