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2025年度第3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

审批
河北-邢台-宁晋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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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5年度第3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
发布单位:******公司 开始公示时间:2026-01-05 19:12
项目名称 **县2025年度第3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
公示单位 ******公司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2026-01-05 19:12 至 2026-01-20 19:12
行政区划 **省-**市-**县 地块面积(m2) 11613.00
地块规划用途 住宅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省**市**县李史庄村南
经度 114.929505 纬度 37.625124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5-12-10 至 2026-01-05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公司 单位联系人 张婷婷 单位联系电话 199****4971
样品检测单位
******公司
******公司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张婷婷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99****4971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张卓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181****3221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省邢****政府
报告主要结论
1 地块概述

本次调查地块为**县2025年度第3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位于**省**市**县李史庄村南,****路、西至颐和明珠住宅小区、南至亚威领郡住宅小区、北至宁辛路,由**县2025年度第3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2号地共2部分组成。地块中心坐标为E114.929505°,N37.625124°,调查面积11613m2。

调查地块原土地用途为李史庄村耕地、草地和林地。根据《****规划局关于**县2025年度第3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有关情况说明》,本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根据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历史卫星影像相互对照,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1980~2018年间逐渐荒废,现状为荒地,局部栽种树木。其中,1号地块农田2015年荒废闲置,2023年由于取土在地块北侧形成深1m基坑,至今为荒地状态;2号地块西部于1980年前后因行洪需求开挖形成深6m基坑,建成后长期闲置,以荒地形态存在且杂草丛生。地块东**于1996年建成民房,2019年拆除,至今为荒地状态;地块东部农田于2018年荒废闲置,局部栽种树木。地块未进行过污水灌溉,不存在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堆存,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不涉及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信息。

2 地块污染识别结论

通过对地块内、外潜在污染物的分析,地块潜在污染因子为pH、砷、汞、铅、镍、六价铬、总铬、水溶性氟化物、镉、铁、锰、铜、锌、锑、钴、铊、铍、硒、氰化物、氨氮、甲酚、苯酚、六六六、滴滴涕(o,p'-滴滴涕、p,p'-滴滴涕)、p,p'-滴滴滴、p,p'-滴滴伊、阿特拉津和石油烃(C10~C40)。潜在污染途径为垂直入渗、地下水迁移。由于地块本身无重大污染源,且周边企业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轻微,因此地块受到污染影响可能性较小。

为保守起见,本次初步调查对所识别出的关注污染物进行验证性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判断地块土壤是否受到污染及污染程度。土壤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因子、pH、总铬、水溶性氟化物、铁、锰、锌、锑、钴、铊、铍、硒、氰化物、氨氮、甲酚、苯酚、石油烃(C10-C40)、六六六、滴滴涕(o,p'-滴滴涕、p,p'-滴滴涕)、p,p'-滴滴滴、p,p'-滴滴伊、阿特拉津。

3 地块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土壤采样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共1天,共计10个土壤监测点位,检测土壤样品26组(含3组密码平行样)。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地块荒地区域、1号基坑区域、2号基坑侧壁西**东南区域的土壤样品中pH值、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其余因子均未检出。2号地块基坑坑底和侧壁北部的土壤样品中pH值、砷、镉、铜、铅、汞、镍、锌、铬、锑、硒、铁、锰、钴、铊、铍、石油烃(C10~C40)、水溶性氟化物、氨氮有检出,其余因子均未检出。本地块土壤样品中检出因子含量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县2025年度第3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未来开发利用过程中土壤污染物不会对人体造成健康风险,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调查程序,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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