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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1-05
| 项目名称 | **路(**路-南二环路)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常青街道仰光片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7528.35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骆念武 |
| 联系人 | 谢苗苗 | 联系电话 | 188****1065 |
| 项目投资(万元) | 1907.16 | 环保投资(万元) | 19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道路全长约820米,规划红线宽1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项目建设主要内容: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绿化、综合管线、电力排管(土建)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1)施工现场地坪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有条件的采取砼地坪;施工工地内生活区、办公区、****加工场、材料堆场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防尘处理; 2)气象预报风力达到5级以上的天气,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等作业。 3)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4)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繁华区、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对环境要求高的路段,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夜间运输,以减少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本项目施工营地充分利用周边闲置民居, 施工人员租赁现有民房,生活污水经现有的****处理厂。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建议施工场地之内设置施工机械和车辆清洗点或修理点,并设置沉淀隔油池,收集的施工废水用于洒水扬尘,达到工程废水零排放。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施工单位在开工15日内前,应当向市容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开工前,应与市容部门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施工过程中产生和各类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2)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的道路应当硬化,配置相应的冲洗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工地;(3)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时间、路线、地点运输和倾倒建筑垃圾,禁止偷倒、乱倒;(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者密闭苫盖措施,不得超载运输,不得车轮带泥,不得遗撒、泄漏;(5)建筑垃圾运输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督促运输单位在清运时间内组织人力、物力或委托专业市容环境卫生服务单位做好沿途的污染清理工作;清运过程中造成交通安全设施损坏的,应予以赔偿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和有关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避免施工扰民事件的发生,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午休时间(12:00~14:00)及夜间(22:00~6:00)严禁施工 | ||
| 承诺:**** 骆念武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骆念武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