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分中心) 南京大学浦口校区(江北校区)改造更新一期工程设计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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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大学**校区(**校区)改造更新一期工程设计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01-05 19:07】

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大学**校区(**校区)改造更新一期工程设计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大学**校区(**校区)改造更新一期工程设计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1月05日 19:1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删除“⑥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现修改为:允许,分包内容要求:详见设计合同要求。分包金额要求:详见设计合同要求。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其他要求”增加:10、根据建办厅函〔2025〕13号规定,自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已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各投标人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时应注意:1)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2)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及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纸质注册证书仍可正常使用,纸质注册证书无法反映有效期以及注册单位的需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的结果。

4、评标办法2.2.4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装饰专业人员1名”评分标准要求修改为:具有建筑装饰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 分,具有建筑装饰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0.5分。(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省公共** 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标书代写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4日 09:20 未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天业工程咨询房****公司
地址: 镇南河路100号
地址:
**市**区**西路8号
联系人: 胡毓佳
联系人:
王浩
电话: ****3763
电话:
132****1132
****管理部门及电话:****管委会****交通局, 025-****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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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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