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

审批
江苏-南京-鼓楼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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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1-05

项目名称 **省****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路300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47873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刘云
联系人 孟瑜 联系电话 189****1205
项目投资(万元) 96500 环保投资(万元) 11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30-01-0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保障紧急救援床位**的基础上,整合院内其他分散的紧急医学业务功能,对现状1号楼、3号楼和12号楼进行功能改造,配置教学科研、现场救治、医疗诊治、中毒救援等仪器设备,建设紧急医学信息化软硬件系统。项目内容包含设备购置,包括3套移动DR、2套CT、1套DR、2套移动式C型臂机和1套数字X线摄影装置。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辐射环境影响 环保措施:
1、设有单独的机房,机房满足使用设备的空间要求和辐射防护要求。机房内布后合理,避免有用线束直接照射门、窗和管线口位置。2、机房设置工作指示灯和电密辐射警告标志并有中文说明等辐射安全措施。3、机房设置动力排风装置,并保持良好的通风。4、配备个人防护用品,为受检病人的非检查部位提供遮挡,尽量减少受照剂量。5、科室配备辐射监测仪器,医生配备个人剂量计和相应的防护用品:
承诺:**** 刘云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云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8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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